何勇海 銀行與中介機構在個人房貸業務上的違規行為 終于受到監管部門的處罰。近日 上海銀監局對轄內部分商業銀行的個人住房按揭貸款業務進行稽核調查。針對稽查中發現的問題 上海銀監局已下發文件 決定自2016年4月25日起 暫停各商業銀行與我愛我家、鏈家等6家房地產中介的業務合作一個月 并暫停違規的7家銀行機構個人住房貸款業務兩個月。 銀行與中介在個人房貸業務上存在一些違規行為 諸如:銀行違反受托支付要求發放個人住房按揭貸款 也就是在貸款發放后 將個人住房按揭貸款資金 直接劃入非房屋交易雙方的第三方 該第三方又將資金劃至房地產中介公司;中介賄賂銀行工作人員 通過高評房價套取銀行貸款 或與銀行串通一氣 普遍收取在辦理貸款過程中并不存在的“貸款服務費”;銀行與中介公司聯手開展“首付貸”及其他墊付資金業務 或為中介提供這方面的支持與便利。 個人房貸業務上的這些違規行為 會加大商業銀行的房貸風險。比如 違反受托支付要求向第三方劃撥貸款 可能會造成貸款被挪用 損害房屋交易雙方的利益房屋借款條件 一些不良借款人甚至可能通過“虛假受托”乘機鉆空子 形成不良貸款的隱患加大。又如“首付貸” 按國家政策規定 首付是購房者必須強制支付的部分房屋借款試算 而首付也可貸款 則使得不具備購房條件者也有了貸款買房的機會 首付限制不僅成為擺設。 金融機構的房貸風險還會進一步加劇。 上述處罰是對個人房貸業務亂象的必要糾偏 且是強力糾偏 將給相關銀行與中介帶來很大的負面影響。因為現在銀行二手房貸款基本都依賴中介 很少做買賣雙方自簽協議的貸款;而中介主要業務也來自于二手房中介 二手房交易一般都會涉及貸款。 全款支付的比例很少。一旦銀行與中介暫停合作 雙方的相關業務很可能陷入癱瘓。 可以說 暫停銀行與中介合作的處罰是釜底抽薪。在貸款渠道多元化的當下 購房者最怕遇到貸款騙局。整治個人房貸業務亂象 提高購房者信心 就是需要釜底抽薪。若仍然只是叫停違規行為 往往是停不住的。如新華社日前報道稱 多地出臺措施叫停“首付貸”后 在一些地方 “首付貸”換上“換房貸”“消費貸”“過橋貸”等“馬甲” 繼續橫行于樓市。從利益上動刀房屋借款補助 倒逼銀行與中介、購房貸款申請人形成應有的誠信體系 便是當務之急。 銀監局暫停銀行與中介合作之后 相關監管部門還需要治理中介與職能部門工作人員的利益合謀。據報道。 一些中介機構誘導買賣雙方簽訂“陰陽合同” 雙方在房管局以較低的價格過戶 從而降低稅費 但實際交易則按照雙方私下訂立的價格進行 而中介則從中收取“低評費” 動輒上萬元甚至數萬元。中介如此野蠻生長 造成房地產交易失真 影響金融秩序和稅收秩序 必須重拳出擊 堅決打擊。 (何勇海)正文已結束 您可以按alt+4進行評論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