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章来源:http://www.cna.com.tw/news/acn/201806150082-1.aspx
(中央社台北15日電)中國江蘇省常州市中級人民法院昨天一審公開開庭審理前中國保險監督管理委員會主席項俊波受賄案。項俊波當庭表示認罪、悔罪,法庭將擇日宣判。
新華社報導,檢方指控,項俊波在2005年至2017年間,利用擔任中國人民銀行副行長、中國農業銀行行長、中國農業銀行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長、中國保監會主席等職務上的便利,為有關單位和個人在項目承攬、案件處理、貸款發放、資質審批及職務晉升等提供幫助。
檢方指控,項俊波直接或通過特定關係人楊光(另案處理)收受相關單位和個人給予的財物共計折合人民幣1942萬餘元(約新台幣9207萬元)。
據報導,項俊波進行最後陳述,並當庭表示認罪、悔罪。庭審結束後,法庭宣布休庭,擇期宣判。
財新網曾報導,逃亡美國的中國富商郭文貴在2010年獲時任農行董事長的項俊波幫助,獲得北京農行32億元貸款,郭當時藉偽造印章、合同和購買假發票來騙取貸款。(編輯:馮昭)10706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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