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章来源:http://www.cna.com.tw/news/afe/201808270121-1.aspx
(中央社記者邱柏勝台北27日電)中國片面要求台灣製(MIT)商品需改標「中國台灣」才准上架。海關表示,兩岸海關有設置交流平台,但因兩岸關係改變,去年起交流平台幾乎已停止運作,海關也無法代業者向中國海關協商。
媒體報導,台灣製產品銷往中國大陸傳出遭中國海關擋關,在通路則被下架,主因中國官方去函要求台灣產品的產地標示,需改標為「中國台灣」或「中國台灣區」才能恢復上架。
對此關務署官員表示,依經濟部國貿局「貨品輸出管理辦法」規定,出口商品為台灣產製者,應標示「中華民國製造」、「中華民國台灣製造」或「台灣製造」,違者將依法處理。
而知情人士指出,多數業者是採用較不敏感的「台灣製造」出口,也行之多年;不過由於中國關區多、習慣略有不同,為因地制宜,有部分業者會以「一明一暗雙標籤」因應,例如外標籤貼上台灣製造,到中國後再將外標籤撕下,或改為中國海關可以接受的標籤等方式。
關務署表示,針對標籤未依規定標示的業者,若被海關查獲,將依法辦理。然而,台灣一般出口貨物有9成左右屬於「CI免審免驗」通關,另有一部分屬於「應審免驗」,也就是只有看出口報單,加上兩岸經貿往來頻繁,為加速通關,實際抽驗比率很低,且多針對管制物品進行查驗,被查獲產地標示不符規定的案件其實很少。
官員指出,兩岸海關原本設有交流平台,但討論項目主要是稅則與原產地證明的爭議等,標示問題並非討論的焦點。且因近年兩岸關係出現變化,去年起交流平台幾乎停止運作;因此即便業者向海關反映此事,但出口商品標示的主管機關為經濟部,海關也無法代業者協商。(編輯:蘇志宗)10708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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